金融界2024年4月29日消息,盐池县绿海苜蓿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因重复申报2021年已验收的苜蓿种植面积,多套取支农补助资金,被盐池县财政局处以被套取资金10%的罚款,即罚款8722.2元。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在申报实施2021年、2022年盐池县高产优质苜蓿建设项目时,重复申报2021年已验收的苜蓿种植面积145.37亩,多套取支农补助资金8.7222万元。
盐池县绿海苜蓿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违规行为。根据处罚决定,盐池县财政局对该公司处以被套取资金10%的罚款,即罚款87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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