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6号)要求,经自主申报、论证遴选、现场答辩等程序,拟确定山东省德州市等20个试点入选首批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与农业农村部联系。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6号)要求,经自主申报、论证遴选、现场答辩等程序,拟确定山东省德州市等20个试点入选首批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与农业农村部联系。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