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林草局草原管理司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局关于种草改良任务及草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调研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掌握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受
根据新疆草原基本情况以及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实际,工作组通过综合运用采集草原地面样地监测数据、建立草原生态修复专项电子档案和地块上图管理等手段,监控监测修复治理地块的资源存量、草原生产生态等动态信息,采用项目实施前后或工程区内外草原生态指标数据对比的方法,对项目涉及的14个地州市,82个单位的生态修复治理成效进行评价。截至7月24日,已顺利完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州等8地州市44个单位实地踏察。
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成效评价,科学分析与评估评价草原生态现状及变化状况,是加快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遏制草原生态恶化,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草原建设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西北院将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稳步推进成效评价工作,助力新疆健全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政策管理机制,用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推动全区77978.97万亩草原科学恢复、绿色发展、永续利用,实现草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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