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建设,统筹抓好农牧民收入倍增计划落地实施,推动农牧民收入持续增加。2023年全市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51元,同比增长7.6%,总量居全区第2位,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6,较上年同期缩小0.06。

  大力推进“二产带一产”。引导乌兰、蒙泰、神东等本土能源企业实施现代农牧业项目25个、完成投资26.5亿元,占农牧重大项目完成投资的51%,强力拉动一产固投增长。带动2100余名农牧民、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

  全力抓好“以工代赈”。围绕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生态建设、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实施以工代赈项目21个、总投资155亿元,吸纳农牧民工13126名,发放劳动报酬3.32亿元。

  有效促进乡村就业创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行动,扶持创业农牧户411户、带动1858人就业。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对1304个脱贫劳动力进行托底安置。实施农牧民素质提升工程,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6036人次,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326人。

  持续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通过项目共建、就业带动、消费拉动等形式,引导全市1005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732个嘎查村、5个社区,实施项目626个,投入资金32.5亿元,带动农牧民6.5万人。

  推动规模化发展。新建高标准农田4万亩,建成高标准示范农田2万亩,实施盐碱地改良6200亩。新建设施农业4166亩,改造提升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场40个。

  推动产业化发展。全力打造5个百亿级产业。扶持建设市级以上产业强旗1个、产业强镇5个、现代农牧业产业园5个、优势特色产业基地9个。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4%。

  推动品牌化发展。打造“暖城多味”市级区域公用品牌,扶持旗区多品、单品区域品牌发展。3个品牌入选全区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精品培育名录。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50个,收录名特优新农产品13个,持续提升品牌溢价促增收能力。

  深入推进“三变”改革。累计打造试点嘎查村54个,盘活嘎查村集体土地11.5万亩、资产7131万元、资金1亿元,带动5万农牧民、人均增收1000元左右。

  有效盘活农村牧区要素资源。建成6个旗区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在7个旗区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制度。

  全面推行“统种统养统产促共富”经营模式。截至2023年底,推广“统种共富”面积21.04万亩,建成“大牧场”10个,实施工农互促利益联结示范项目28个。“三统”经营模式推广率、农牧户覆盖度大幅提升。

  强化金融政策扶持。累计支持项目927个,放贷资金14.26亿元,下达贴息4853.04万元。

  落实惠农惠牧补贴政策。高效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惠农惠牧政策,2023年落实各类补贴补助资金12.21亿元。

  加强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城同待遇,城乡居民养老金收入乡村与城镇同等待遇。积极助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项目274个,全市脱贫人口稳定就业3270人。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紧紧围绕农牧民收入倍增要求,从重塑农牧业发展方式、经营模式,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以工代赈等方面持续发力,全方位推动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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