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林草局和州级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全州123456总体工作格局,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产业”三大主责主业,在“保护、修复、产业、扶贫、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阶段成效。全年共争取资金19.1亿元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森林面积增加50.4万亩、森林蓄积增加0.01亿立方米,退化草原面积减少92万亩,预计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分别达35.02%、84.5%,实现林草总产值46.22亿元,农牧民人均从林草获得收入1547元。
(一)突出资源管护,全力保障资源安全。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强力推进森林资源管控“四个最严”“十六条措施”和“八个严禁、八个坚决”,依法常态管护森林资源9578万亩、天然草原1.42亿亩,常态推进“绿色亮剑”等专项整治行动,侦破涉林刑事、行政案件20起、179起,案发率同比下降42.86%、33.21%,处罚没款127.55万元,收缴木材152.44立方米。审批临时占用林地50件,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531.14万元。严格落实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使用采伐限额17226.48立方米控制在限额以内。审批长期(临时)占用草原项目21个1.33万亩,收缴草原植被恢复费(保证金)3267.71万元。查处非法占用草原违法案件6起45.4亩,责令限期恢复草原植被。首次承办2020年川西北生态环境保护-天然林保护劳动决赛。完成松材线虫病春季、秋季普查,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2.9‰以下。组织丹巴、九龙等10县启动数字林草建设,开展州级指挥中心建设,完成投资1650万元。全力构筑森林草原火灾防线。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资源责任机制,8031个林区网格、388个防火检查站、20872名生态护林(草)员分片分块巡山护草。严格落实 “六个一律不准”规定,先后4轮次赴各县(市)开展防火蹲点督导,走访287个乡镇413个村组点位382个,坟区、墓区、煨桑点320个,发现整改问题239处。印发牵头3个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审查《甘孜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送审稿)》《甘孜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草案)》,完成1053万元防火物资采购工作。增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17245条、标牌(碑)1038个,开展“开学第一课•森林草原防灭火”主题教育活动,免费发放46.13万元的教育读本12.76万本、挂图7339幅,真正催生“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村寨”的宣传裂变效应。举办“2020年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队伍技能竞赛”提高防灭火实战能力。去冬今春全州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10起,累计过火面积4979.55亩,森林火灾受害率连续32年控制在1‰内。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保护。组织开展6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确认工作,指导理塘无量河、色达泥拉坝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开展“绿盾2020”行动,组织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全面完成央督、省督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98项,整改率100%。组建“省局专家+州局专班+县市专人”70余人精干力量推进76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先后12次在重点时段全程蹲点驻省推动,现已形成省级预案待国家林草局批复。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封控隔离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27处,暂停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政许可,收回许可证7本,依法关闭1处,完成7处人工繁育主体退出和兑现补偿资金5.9万元。因职能划转,移交农牧农村部门梅花鹿、野猪、野鸡养殖单位18处。纵深推进林草改革工作。专班推进、台账化管理林草改革,完成改革销账任务5个。纵深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完成26个单位国有林区改革州级验收,5个涉改单位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指导九龙县做好8.82万亩林地经营权流转相关工作。
(二)聚焦增绿增效,扎实推进生态修复。立足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定位,持续推进“大规模绿化全川·甘孜行动”和“山植树、路种花、河变湖(湿地)”工程,完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56.4万亩,森林样板基地建设0.1万亩;完成造林补贴、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防沙治沙等生态修复项目12.38万亩、道路绿化140.93公里,义务植树176.31万株。鉴定古树名木433株,挂牌一级古树26株。完成两轮退耕还林成果巩固88.85万亩,兑现资金1194.2万元。持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完成草原围栏建设、退化草原改良、草原鼠虫害防治等392.74万亩、监测站(点)22个。在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道孚站开展74个品种试验工作。完成3个草原鼠虫害综合治理科技示范点建设。扎实推进康巴高原植物园建设,栽植、引种、培植乡土树种(花卉)529种、中药材230亩、各类植物183种。理塘藏坝、巴塘格木入选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试点,石渠普公坝、色达泥拉坝列入四川省重要湿地名录。推进理塘县海子山、石渠县长沙贡玛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完成《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方案》,兑现补偿资金1280万元;完成理塘、稻城县2020年度省级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管护湿地173.27万亩,兑现资金716万元。
(三)发展特色产业,带动群众脱贫增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州林科所荣获五一劳动奖状,参与的《岷江上游森林植被恢复与水源涵养功能提升关键技术与应用》荣获全省科学进步奖一等奖,组织实施科研项目21项,储备课题6项,获得专利授权2项。开展基层林农培训17期111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册),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新型林农。完成丹巴县7个乡镇16个村核桃低效林改造1960亩做好基地提质增效。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基地”模式,盘活现有苗圃地等土地资源93.75亩,培育和驯化各类花卉品种40.49万余株(盆),实现产值222万元。新组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22个达 175 个,承接营造林项目42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人均增收2.55万元/年。开发生态护林(草)员公益岗位20872个,人均增收5686元/年。成功申报省级森林康养人家10处、四星级森林人家15处、省级森林小镇1个,泸定县杵坭坝村等12个乡村入选国家森林乡村名单。24处林草景观入选“最美草原、最美高原湿地、最具人气高原湿地”等景观名录。全年森林生态旅游接待游客307.22万人(次),实现生态旅游收入7.1亿元。
(四)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常态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信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完成7项。指导森工企业招聘人员44名、定向培养14名、遴选干部2名、引进选调生2名。切实加强森工分流人员、森林公安转隶人员、林权重叠纠纷等重点涉访涉稳群体引导和稳控,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确保了敏感时期和州庆等重要节点的林区社会大局安定。
一是资源保护任务重。全州资源面积大,管护人员少,执法力度薄弱,林草监管短板突出的问题还将继续存在,加之受机构改革和森林公安职能划转影响,管护和执法难度面临空前压力。二是基础建设不完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特别基层林场、工作站、管护站、林区预警监测系统、野外视频监控、森林防火通道、蓄水池、消防设施建设依然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州林区民生改善和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扑火队伍不稳定。以“7+11模式”,按1940人标准组建扑火队伍达2043人。因体制受限和地方财政拮据等原因,队员属季节性用工,待遇普遍偏低,灭火工作危险性高,导致招收人员普遍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大,队伍稳定性不足,队伍日常运行保障乏力。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州林草系统将紧扣全州12346总体工作格局,深度融入“三创联动”,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立足林草136工作思路,重点做好以下三大方面工作。
(一)多举措强化林草资源管护。一是坚持保护首责。全面实施《甘孜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底线。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控“四个最严”“十六条措施”和“八个严禁、八个坚决”,启动林长制,依法管护森林资源9578万亩、天然草原1.42亿亩、湿地1091.4万亩,开发生态护林(草)员21266个,人均增收5600余元/年。编制完善《甘孜州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二是严格木材采伐运输管理,加强林地用途管制、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 “一张图”年度更新。配合门持续保持对涉林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实抓好专项整治3个牵头方案迎检准备,重点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四是加力推进76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积极向国家和省对接贡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规编制及范围调整相关事宜,配合开展2个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工作,开展6个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大熊猫栖息地调整优化,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理塘无量河、色达泥拉坝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前期工作。五是全面落实禁猎禁食要求,强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六是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持续推进数字林草建设,完成投资2000万元,初步完成数字林草框架体系建设。
(二)高质量推进生态修复项目。一是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山植树、路种花、河变湖(湿地)”工程,按照“适地适树适种源”的原则,以提升森林质量为目标,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等方式,实施沙化土地治理、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长江防护林建设8.3万亩。多方筹措资金推进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为生态修复提供优质乡土树种。二是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和退牧还草工程,实施退化草原改良、人工种草、黑土滩治理、毒害草治理、天然草原改良179.06万亩,建设19个监测站(点)。实施石渠草原鼠害治理“六大行动”,持续开展草原鼠害治理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强高原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继续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力争扩大试点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实施理塘县海子山、石渠县长沙贡玛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完成投资2000万元。
(三)下大力发展生态林草产业。一是实施特色林果核桃低效林基地改造,争取州级财政资金,在巴塘、九龙、丹巴等县继续开展核桃低效林改造0.5万亩。二是依托丰富的林草资源,加快林下种养业发展,新建4个林业产业园区,巩固提升1个州级林业产业园区。三是实施林草生态旅游增收行动,积极申报森林小镇、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人家、森林人家等,打造生态旅游名片。指导泸定县举办2021年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分会场暨中国泸定第十一届春赏花·红樱桃节”、2021年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分会场暨第二届丰收泸定·秋果采摘节”,促进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四是继续实施天保工程、退牧还草、退耕还林等生态扶贫政策,做好惠民政策的补偿兑现,加快“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助力乡村振兴。